你好,结婚前和他父母一起住的,第二年房子拆迁了,现在安置房分下来了还是没有分户住一起,现在要离婚的话,我能有财产分吗?还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我这几年一直带孩子没上班,如果离婚我要一个孩子,我没有工作,没能力养孩子,可以向他索要补偿吗?
2026-02-05 20:3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以及一方因抚养子女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做出了贡献,并且对孩子的成长负有重要责任,可能会影响您在分割财产时获得更多的权益。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下,由于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房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经济状况的影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调解机构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考虑到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尽量避免公开讨论此类敏感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