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岁的老人,有三子两女,大儿子91年在矿上死了,死后矿上一直到现在都给了生活费,另外两个儿子是农村,也死了。大女儿无生活来源,小女六十岁有退休金。现老人总共能领到四百的生活费。请问照顾老人,该谁承担?
2024-08-20 03:16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法和赡养义务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即男女平等的原则、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顺序原则以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等。因此,在处理财产继承时,需要考虑遗产的实际归属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其次,关于赡养义务,法律规定老年人应得到赡养,其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大儿子已经去世,那么他的子女应该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直到他们自己无法履行为止。同时,大女儿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也应该得到相应的照顾和支持。 此外,对于小女的情况,虽然她已经有退休金,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也需要适当照顾。具体来说,可以考虑提供一些经济上的帮助或者精神上的慰藉,以确保她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照顾。 综上所述,关于照顾老人的责任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遗产实际归属情况、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等等。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