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姐姐家的两个小孩都是我妈妈一直带着,我姐和我姐夫之前按揭了房子,我姐姐还了两年,我妈妈带这两个孩子我姐夫这几年就给过3千块给我妈妈,这期间的费用一直是我妈妈出的,我姐姐和我姐夫现在要离婚了,我妈妈这边能得到什么赔偿?
2024-08-20 04:4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那么她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母亲为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且在离婚过程中未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赔偿,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生活费等经济补偿。 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建议双方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充分协商,以避免因财产分割而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的调解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