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我是骑电动车。别人可以商务面包车。他本人没受伤,车里边的人受伤。我受了伤,住院了。花了1万多。交通局,责任认定书,他的责任六分,我的四分。共同责任。他那边医疗费和修车费用,6万多。本来他是要赔我钱了。可是现在保险公司要叫我通知对方。商议。可是对方说共同责任,他那边还要我给他拿钱。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利益打官司?会不会陪我那1万多块钱?
18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您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事故责任划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的责任比例。 医疗费用及维修费用。这涉及保险理赔的问题,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明确赔偿金额,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 赔偿要求。对于医疗费用和维修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议协商。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条件不合理,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此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您事先制定详细的赔偿方案,并尽量在协商阶段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