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婆一次性全款买的包括装修费用,女方家没有出钱,当时借用了别人拆迁户的名义,房子名字一直是那个拆迁人的,跟借用名义的人有书面合约,现在房子满两年,要转到我老公的名下,请问不写我的名字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了有我的一半吗?
1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因为房子是公婆一次性全款购买,并且装修费用也由公婆支付,因此可以推断出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关于是否需要您的名字,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配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协议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表明您对房产享有任何权利或份额,那么您可能不会被视为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就一定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与您的配偶或其他相关人士协商,以明确您的权利和责任。 至于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具体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有具体的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