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婚前出资买房,男方主贷人,公积金加商业组合贷款,出资百分之30,女方出资百分之40,房产证上面可以按实际情况按份共有吗?如果结婚,是不是也是属于婚前财产
26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被视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证上明确标注为“按份共有”,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中,由于您提到男方是主贷人,并且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比例为30%对70%,这可能意味着男方承担了主要还款责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房产是否被认定为按份共有,可能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如房产的具体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至于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问题,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由一方单独支付首付款,或者是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由一方单独支付全部房款,则可能被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