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号签租房合同并付了定金2800 后面不想要了 当天晚上就说不住 但中介不同意 房东是同意的 但是要我们双方都付中介费 这算什么?
17天前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如果承租人在未通知房东的情况下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则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然而,在本案例中,承租人并未提前通知房东就单方面决定不再继续租住,并且声称当天晚上就不想住了。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承租人应该向房东支付违约金。由于承租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再续租,并且没有遵守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因此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此外,对于中介费的问题,通常来说,如果中介公司为承租人提供的是居间服务,那么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承租人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但在本案例中,中介是否属于居间服务并不清楚,因为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因此,房东是否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中介费,这还需要看具体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