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公做生意破产,有三四十家债主,现我家有一处500多平米大的院子,共有十几间房子,想给一部分债主抵债。可是房产证和产权人只能一个,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可不可以 拎着债主们去公证处公证?证明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这样能起到法律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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