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现房产为拆迁安置(具体政策我不太清楚,当时只是说我们领了证才可以分配到安置房,我理解的现房产可能是我们共同的)现因性格,家庭琐事不和想离婚,我想带着孩子,我有工作,一个月2000元,五险一金,男方自由职业,无保险。请问我这种情况抚养子女权及财产怎么分配呢?
2020-11-18 18:27孩子抚养权: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夫妻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