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单位食堂上班。因为这个食堂才开张,管理者说都没理顺工资拖欠三个月才发。三个月店内所有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口头辞职说不干了月底就不来了最后四天没有去。管理者要求我把四天没来的工资还给他数目有接近一千。说不给他他会去告我我想问一下他这样可以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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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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