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婆有个女儿,3岁,离婚时去民政厅办的,当时有一张协议上面写上了离婚原因跟女儿的归属,请问女儿现在的抚养权是不是已经归我了!我有没有权利限制孩子她母亲让她们少见面!谢谢
9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离婚案件中,法官会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工作情况以及对孩子的关爱程度等。 其次,关于限制孩子与母亲见面的权利,这涉及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一般来说,父母有义务给予孩子必要的关注和陪伴,以促进其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并尽可能提供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最后,如果您担心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表达您的爱意和关心,例如定期安排时间与孩子共度时光,或者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聘请一位合适的监护人或家庭顾问,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 总之,为了孩子的利益和健康成长,建议您与孩子母亲保持沟通,共同寻找有利于孩子发展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祉得到妥善保障。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必要时向专业人士求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指导。祝您生活愉快,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