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周律师,我想咨询房产相关问题:我跟前男友在2010年在广州一起买了一套房,总价65W,90个平方,首付2成,我出了5W,房产证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但还款人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后因感情不和分手,房子一直都是男方住着,期间他陆陆续续给我总计6W,但我们没有签任何协议,名字也没有去掉,当时不懂法律,也没找他,现在他要卖了房子再买,却不想给我应得的部分,您觉得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应有的份额吗?还有合同在他那里,我不记得上面写的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分,我可以拿多少?谢谢!
2025-01-12 23:21首先,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的房屋所有权应当是共同共有。因此,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属于你们两个共同所有。 其次,关于还款责任的问题。 如果您们之间存在书面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您的还款义务应当由您承担;如果没有书面协议,那么您的还款义务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书面协议,也并不能免除一方的还款义务,因为这涉及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再次,关于分割房产份额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可以进行分割。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么房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如果你们认为房产价值相同,那么房产可以平均分割。 -如果房产价值不同,那么可以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