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1月5号晚十点四十骑电动车撞到一人,当时她的手机掉到了地上,因为是晚上我们大概确认了一下受伤情况和手机损坏情况,当时都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然后留了手机号就各自走了。但对方于11月6号中午找我说手机屏幕裂了,要求我赔偿,但因为她并没有及时找我,我认为有其他嫌疑。这种情况我应该负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还是没责任呢? 注:对方还试图将我的信息发布到网上,这样是否对我构成侵权? 麻烦您解答一下并注明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万分感谢! 图片是昨晚对话截图,还有其他的,需要的话我可以上传
2026-01-02 03:26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对这次事故没有过错,并且您在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包括报警、留下联系方式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太可能承担全责。 关于手机屏幕破裂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撞击或其他外部因素造成的,而不是由您所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手机破裂确实是由于第三方原因引起的,那么您可能不需要为该第三方负责。但是,如果您认为手机破裂与您的行为有关,则可能需要考虑进一步调查以确定责任归属。 至于您提到的发布个人信息至网络上的可能性,这可能会涉及隐私权问题。如果该信息是未经允许发布的,那么您可能有权寻求法律保护,以防止此类行为的继续。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警方或消费者保护机构报告此事,以便他们能够介入处理。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警方和保险公司,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尽可能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