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目前分居三个月,有个快十个月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他在宁波做个体户,我目前全职带孩子,抚养费又是怎么判,没有房车,只有一个店还有股票,他信用卡当月的几十万消费属于我们共同财务吗?9月份10月份11月份给了3000每月生活费,12月份只给一半,有结婚证,孩子10个月,抚养权,婚后共同开了一个店,一起有两年以上
2025-04-15 13:4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并且存在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在决定抚养权时,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能够负担更多的抚养费用,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抚养费用的责任。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和成长环境等因素。 关于信用卡消费的问题,如果该消费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必需品,比如购买食品或日用品等,则可以认为是共同财务。但如果该消费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或者与孩子的教育或其他重要支出无关,则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 至于婚前开设的店铺以及股市投资,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收益,否则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这些资产时,需要明确各自的份额,并确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总的来说,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