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离婚四年多了,离婚时我要一个孩子(俩孩子),他不给,所以协议上写好女方不用出任何扶养费;可现在他用俩孩子的名字起诉我出抚养费,(第一:每月500元抚养费;第二:给大女儿每月1500教育基金;(大女儿也18岁多了,在读高三));离婚后我又重组了家庭,前面他有俩小孩,现在我们共同一个,我带小孩,没上班,没经济来源,怎么办?谢谢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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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抚养费,费用过高可以要求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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