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上约到一个妹子,在双方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现在过来半个月,她说身体不舒服要我给她钱检查,我不愿意。然后她威胁我我说我是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逼迫她发生关系的,不给她钱他要到妇联和警局帮忙,请问这里边有违反法律吗?(确实不存在强迫她)
16天前您的情况并不构成违法。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性行为是自愿同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任何未经对方同意或不同意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其次,您与该女子在事先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背双方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因此不存在违法行为。 此外,即使存在法律上的争议,也不影响您对这种行为的拒绝。如果您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法,您可以考虑向当地警方报告这种情况,以确保相关法律程序得到妥善处理。但请注意,这可能需要您承担一些责任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