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2015年买的房子,对方承诺免费更名一次,现在对方要求支付增值税才给办理过户,当事人想知道对方的做法是否合法。
2025-08-03 12:3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接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因此,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并且约定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卖方在收到该发票后,有义务将发票信息表提交给税务局进行备案,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在此情况下,卖方有权拒绝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房屋进行过户,因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