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完30的首付,合同当时说等通知来签,后来通知我去签当时在外地,过了两个月准备去签说贷款%30不行了,我有又筹备%10的房款延迟一个月去签,现开发商说超过90天了要求赔偿违约金,或强制买两个车库,请问合理吗?
2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方同意提前支付剩余款项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则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权要求您额外支付违约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转让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您已经购买了房产,并且已经付清了大部分款项,那么您可以将剩余的款项用于购买其他财产或者投资,而无需开发商同意。 综上所述,除非您违反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否则开发商无权要求您额外支付违约金或者购买额外的房屋。建议您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