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潍坊租门面,二手房东转让的,55000转让费,和租金一共8万。有收据,房东要收走,房东拿了3000,用了一年。10月1日
2024-12-08 02: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在潍坊租了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房屋转让费用为55000元,以及租金总额为8万元。此外,您还提供了房东出具的收据作为证明。 现在的问题是,房东要求收回房屋并带走部分款项(3000元),但您认为这部分款项应归您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直接与房东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观点和需求,看是否有达成共识的可能性。 法律途径。如果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方调解。如果您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可以寻求第三方如房产中介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协助协调解决问题。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