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私人厂上班,工作时不小心被钢板砸到脚。造成左脚大拇指轻微骨折,老板当时就把我送到医院打了石膏,只是给买了些营养品,然后好言安抚叫我在家静养,跟我说这个伤没事好了再去上班工资照发。却没有提赔偿的事。如今在家一个月了,什么都不能干,伙食费还花了几千块。我打电话给老板想要点钱,老板还是说这个伤不要紧,说大家都不容易,意思就是不想再给钱了。没有签合同没有买保险,老板该不该陪我钱?我在厂里干了几年了,觉得自己吃亏了,但又不好意思跟老板一次次的开口,如果伤好了不影响走路的话,该赔偿多少钱?
27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而言。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若受伤影响劳动能力,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建议您尽快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也可以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