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跟对方领证结婚,对方在江西上饶广丰县,想离婚,房子是我们自己出钱盖的,花了40多万,还欠款15万元,孩子5周岁,我不要,地皮是他爸爸的,现在对方要我净身出户,我不同意,找律师代理。
2024-06-24 10:24在您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即使地皮是对方父亲的,但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割。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虽然您表示不想要孩子,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做出判决。 至于债务问题,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或者债务的产生与另一方无关,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不承担该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委托一位专业律师,律师会帮您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造的出资证明、债务的产生和使用情况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也会协助您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债务问题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在法庭上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