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朋友的老乡从我处赊货98万元,因为有朋友做中间人,我也就没让打欠条,只是让他在提货单上签字,但是直到今天他也不结账,反而和我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说是代销,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帮助,谢谢!
2024-07-02 00:23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虽然您没有要求对方出具欠条,但提货单上如果有对方的签字,这可以作为交易的证据。您需要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提货单、任何书面沟通记录、货物交付的证据等,以证明交易的存在和金额。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的协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交易的事实,您仍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如果对方坚持认为是代销关系,他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代销通常涉及一定的销售分成或佣金协议,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对方很难证明这一点。 最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货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承担因拖欠货款而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律师来帮助您准备证据和进行法律辩护。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资源,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评估所有可能的后果和成本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考虑到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