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定合同,我与甲方签订一年租订合同门面做生意,并且交了半年租金,及押金进场费用,现在甲方没有向物业公司缴费,物业公司要收回我们的门面,如何处理。并且之前甲方与他人打官司败诉后欠款20多万并未偿还,甲方是否属于欺诈
17天前首先,关于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等。如果物业公司在收取租金时发现有未缴款项,则有权要求业主补足。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存在欺诈行为,例如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那么物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甲方与他人打官司败诉后欠款20多万未偿还的情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甲方存在欺诈行为。但是,如果甲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者其他费用,那么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同时,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债务,而是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也可以作为减轻责任的因素考虑。 综上所述,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