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以前在当涂一单位上班,2013年3月份开始工作,公司的记录是2013年9月开始算,但是他从2014年11月份开始给我买的保险,到2016年元月份,中间就买了8个月,到2015年8月份保险又停了,而且我的应交保险公司已每月在我公资里扣除,就是没有给我交。因现单位给我买保险,我想把保险合并,去合并时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也打印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2013年9月份到2014年10月份,这中间保险没买,还有,2015年8月份到后来我离职2016年元月份也一直没买,我的应交保险也扣除,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谢谢
2025-02-20 04:1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的原单位未给您购买社会保险,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补缴该期间的社保费用,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给您购买了社会保险,但您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未享受到该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则您可以要求该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表等,以证明您的存在和权益。 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给您购买了社会保险,但在2015年8月至2016年元月期间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您可以要求该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您的存在和权益。 如果您的原单位确实未能给您购买社会保险,或者给您购买了社会保险但未按时足额缴纳,那么您可以要求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滞纳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机构或单位沟通协商,以便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