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村道占用了我家耕地,而且是在没有在双方同意下用挖机挖了,并说没有钱补。
回答数:384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范畴。未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得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同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您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85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83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