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实际孩子由父亲独自养育三年多,明年孩子上小学,现双方协商孩子在父亲方读书(女方现以结婚),女方同意把户口转入男方,但女方不放弃监护权,我们可以向女方提出要扶养费吗?女方可随时把户口转回去吗?谢谢!
24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取决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一方将孩子送到另一方处生活,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育费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已经到了上学年龄,且其父母之间有协议约定,则应当按照该协议进行处理。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一般来说,户口是随人的流动而转移的。如果你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相应的协议,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迁出户口。然而,如果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或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