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了2万块钱贷款,到手16500,每个月还3000块利息,我还了三个月了,后来逾期了一个月,现在还要问我要27000,请问这种合法吗?并且把我带到店里来就不让我走,必须要我还掉。
23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实际借款金额为16500元,每月还款额为3000元,因此您总共需要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 16500元(借款本金)+3000元/月×3个月=49500元 然而,目前您已经归还了3个月的贷款,并且还有两个月未偿还。所以,如果您继续按照当前的还款计划进行,您将需要支付的总款项将是。 16500元(剩余未偿还本金)+3000元/月×2个月=52500元 此外,您提到有工作人员要求您偿还剩下的27000元,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贷款机构联系,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尝试以下措施。 联系贷款机构,明确表示您的还款能力有限,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并提供适当的延期或分期付款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 如果必要,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