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就是要离婚,之前我的家人给他借钱他只有一千,我这有四千块钱,然后就俺爸爸五千,还有我出去花他七千块钱,他都记着帐,现在我要离婚,他说让我把这一万二给他他就离婚。我还怎么办呢?
2024-10-20 12:0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您的丈夫已经同意离婚,并且愿意承担债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借款。 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存在,法院会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避免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和增加后续纠纷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