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喝酒状态和门口保安发生口角,原因是保安不给业主临时停车卡,然后保安先动手打人,互相发生冲突,而且都缝了8针,但是打完之后,给我打电话,因为我们刚在一起吃饭,分开的不远,3分钟赶到事发地,然后得知保安不给业主开门还打人,加上喝酒,然后很冲动的我又把保安打了一次,但是并不严重,请问这个事情的责任怎么判罚的?
2025-06-17 01:58首先,您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是作为旁观者介入,并没有直接参与导致伤害的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责任可能会比较轻微。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您确实造成了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身体损伤,您可能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您并非直接参与者,但您仍然需要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后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轻或避免未来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