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餐厅的人事经理,由于后厨的工作失误完成了轻微的食物中毒,于是公司决定开除后厨所有厨师,之前厨师入职的时候与我们商议不要社保和公积金,想要钱,并且签订了协议,公司也同意了所以没有给交社保,但是现在辞退他们,他们又要告我们没给交社保,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给他们补齐社保吗
2026-01-14 21:23在您公司的餐厅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确实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员工是否因为食物中毒而遭受损害。如果是因为工作时的不当操作导致食物中毒,那么这可能构成雇主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轻财务压力,例如不缴纳或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是,这种做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 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您公司已经同意了员工不要社保和公积金的要求,并且签订了协议,但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如果员工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他们的请求。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食物中毒的确是由后厨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检查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后厨的工作人员是因工作失误而导致食物中毒的。 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建议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寻求帮助。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员工进行沟通,解释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