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我是转让别人的门面,开始是二房东幸福家百货超市管理的,可后面幸福家百货倒闭了,他们跟大房东扯不清楚,连累我们这些租户,喊我们搬出去,我们为了继续经营写了不平等的承诺书,后面经过我们多次的恳求让我们继续经营,可房东告可承诺书的内容是大房东写的,我们只是签名,可是他明知这里要拆迁,只是不知什么时候拆迁,房东为了不赔偿我们这些租户的损失,让我们签下这不平等的承诺书,我想问我们有的赔偿吗?房东是否存在问题
2024-09-13 11:3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合同中存在不平等条款,只要该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都是无效的。在您与房东签订的任何合同中,如果涉及非法或不合理的条件,应被视为无效。 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租金支付记录、租赁协议等。 尽快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帮助。 如果房东坚持要求签署无效的合同,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建议您在与房东协商时,尽可能争取公平合理的要求,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