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4年儿子一岁一个月协议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儿子也没有任何抚养费,16年6月起诉开庭一个月生活费400,医疗费学费前夫都不拿,去年底通过110拿的学费,过后到今天的医疗费和学费都没有拿,我可以再起诉追加生活费吗,还有14年离婚到16年开庭后的生活费可以拿回来吗,当时起诉的时候律师没有讲未支付的生活费都可以起诉回来,如果我再起诉的话可以吗
2024-12-15 01:2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支付的抚养费用,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您提起诉讼时,应当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未支付抚养费用的相关证据,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争取权利。 关于之前与律师沟通的情况,建议您重新联系您的律师,询问是否有关于未支付的抚养费用的具体规定或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决定再次提起诉讼,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