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两个结婚四年啦,女方带来一个女孩儿。我们在这四年里没有小孩儿。但是、现在女方提出要离婚,女孩儿她也带走了。我也抚养了女孩儿四年了!他们的衣食住行全是我负责。我有没有抚养权、抚养这个女孩儿长大呢!?
2021-05-28 1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这一规定,可以明确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既可以由生父或生母抚养,也可以由继父或继母抚养,只是在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抚养的情况下,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