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正在办理取保候审。以前交了5000保证金今天我去检察院的时候。说他们的工作人员说一个礼拜以后在让我准备两万块钱。交给法院,这是什么意思。我们的煮饭,才判了九个月。罚了5000块钱他是按天开工资给我的。为什么?让我交这么多钱呢这个钱退吗?
16天前您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您的情况符合上述第2点,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至于您提到的“按照每天工资给我的”,这可能是您在被羁押期间的生活费用或看管费用。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诉和要求调整。 关于退还保证金的问题,建议您与办案机关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退还方式和时间。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