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法律问题请教,一个企业因股东出资不足已经判决,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此时其他债权人起诉企业要求偿债,由于该企业有两份章程,企业内部章程和工商章程,前期法院判决是依据内部章程做出判决,按内部章程部分股东完成了出资,部分未完成,但按照工商是却相反(后诉讼中,工商变更也和内部章程基本一致),对于此时起诉的债权人,若 胜诉,执行局会如何执行?问,到底是法院判决书的效力高?还是工商登记的效力高?
2025-10-15 10:54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两个或多个文件在性质上具有同等效力,并且在内容上有冲突时,法院应当适用优先的原则。因此,在本案中,即使法院判决是以内部章程为准,但是由于工商登记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可能会对债权人产生影响。 至于执行局是否会执行法院的判决,这取决于执行局是否认可并接受法院的判决。如果执行局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他们可能不会执行。然而,如果执行局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并且认为它是合法和合理的,那么他们就会执行这个判决。 总的来说,如果你的企业被债权人起诉,并且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你应该密切关注法院的执行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执行进展。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