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两次借款(面签) 第一次周期7天 1万元到手7000元 我还款了 后来第二次借款周期15天 借条就是写到18号还款 借条是1万五千元的 这样算高利吗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您第一次借款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承担高额利息责任。 至于第二次借款,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24%,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调整利率或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最后,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