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7年10月领的结婚证,当时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11月办的婚礼,当时和男方家在商谈婚礼的时候就有很多争执,男方家取得彩礼钱在我家那边是最低数字。还有礼节方面我家都不满意。都是因为孩子我家做了很多忍让,我也是因为孩子不然不可能结婚。男方家这边因为拆迁我把户口迁居过来。现在孩子快要出生了,我就想咨询一下。孩子出生以后我提出离婚,孩子和我的户头钱能不能拿到。男方是比较刁钻的那种,如果不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一分钱都不会拿到包括孩子的扶养权。怀孕期间在男方家呆的时间最多两个月。一直都在自己家。
26天前尊敬的咨询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利益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准许离婚,并且会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具体情况。 此外,由于您已经怀孕并准备生小孩,因此可能涉及到产假及生育保险等相关事宜。对于这些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加准确的解答和指导。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下,都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照顾好自己的身心健康。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