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一私营面包店老板口头聘请做他准备开业的新店店长,开始他说让我等10日他的新店就开张,结果因为新店的装修问题我整整等了二十日,这二十日是无薪的。同时约定新店开张后我的工作时间是每日10个小时,但等待二十日新店开业了我被要求每日上班长达16小时,从早上6点到晩上10点,连续上四天后我因劳累过度患上了病毒性疱疹,老板得知后没有关心半句,我病后第二日他让我在家先休息一日,当时我还觉得这老板还有点人情味,结果病后第三天上完半日班,就收到他辞退我的微信,辞职原因是因为我当日从早上6点半上班上到下午2点就回家午休了(医生交待必须休息),没上足16个小时。没与他签订合同,这种情况,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8-11 15:2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雇佣关系中的权益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存证据。您应该保留与雇主之间的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口头协议、短信或电子邮件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了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获得明确的工作时间和报酬,并且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那么您有权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协商解决。尝试与雇主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通常可以避免冲突。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法规为您提供指导和支持。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规定。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