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1998年入伍的士兵,2009年退伍,一共当了12年兵,我在部队受伤被评为七级伤残,当时我按的复员退伍的,据说是伤残士官政府给安置,有编制吗!谢谢
2025-04-08 15:29您好,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伤残军人(即残疾等级为一级至六级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的待遇。您在军队服役期间受伤并被评定为七级伤残,符合伤残军人的条件。 关于您的安置方式和是否有编制的问题,一般来说,伤残军人的安置方式包括转业、安排工作、退休等。具体安置方式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出决定。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