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和孩子爸爸不在一起了,从怀孕道现在孩子四岁了他一起才出了几百块钱,现在我让他出每个月600抚养费,他也同意了,要求我年给他写个收条,我也答应了,我求他给我写个保证每年给多少给到多大,他不同意,请问:保证书需要他写吗?我给他写收条要不要写两份每个人一份然后让他签名。谢谢!
2024-12-09 06:00尊敬的当事人。 在处理家庭关系和财产分配时,双方应该以平等、尊重和互惠为基础进行沟通和协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并有权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此情况下,您与您的前夫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或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再为这个事情向对方提出额外的要求,因为你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并签定了协议。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或者想要进一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建议您考虑将此事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决,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小失大。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