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多,我们想离婚,由于我身体原因我没能去办离婚手续,他最近起诉了我,刚刚接到他委托律师给我打电话,他律师极力让我出庭,我想通过公告的方式离婚,我不想出庭了!可是他的律师说公告离婚也可以,就是结婚前男方给我的8万彩礼,法院直接判我返还给男方了,我不出庭,就等于我默认这个事了!其实彩礼钱我俩共同生活的两年我早都拿出来了!我就想咨询一下,假如我不出庭,就让他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真像他的律师说的那样,法院直接判我吗?没有收到法院传票
28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配偶因无法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而选择了公告离婚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不想出席法庭,并且认为公告方式更符合您的意愿和利益,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公告离婚并非必须程序,它是一种选择,不是强制执行手段。 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公告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同意、有合法理由等。 如果对方不同意或拒绝配合公告,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寻求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请注意,任何决定都需要谨慎考虑并可能涉及法律风险,请在做出决定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