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和2015年交了物业费,14年的收据丢了,物业起诉我14年物业费获胜,他们也没有证据,当时的收费的经理早就不干了,这事是因为他们物业内部出了问题造成的,开的是收据,不是发票所以收据谁都可以开造成的,还有自管小区随便毁坏绿地建收费停车场可不可以我一个人起诉他,自管小区收费不开发票是不是偷税漏税,可不可以拒交,不开发票我可以做什么?
3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合同法、行政诉讼、税务法律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物业管理费用纠纷。您在2014年和2015年交纳了物业费,但收据丢失。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证明您确实支付了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调解来解决这一争议。 收取违约金的问题。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税务问题。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开具发票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并可能涉嫌偷税漏税。这将影响到您的个人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拒绝缴纳费用。虽然您没有收到发票,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不需要支付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而无需提供发票或其他形式的证明。因此,您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总之,对于物业费问题,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再做出决定。同时,也应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