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7年的,和老公只办过婚礼,没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儿快9个月,同居2年,如今是家庭主妇,请问我现在想分手,孩子是否能百分百归我,至于抚养费方面是怎么样的,不给抚养费我可以不让他见孩子吗?
2024-12-20 20:32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详细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婚前)双方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才能享有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如果您的孩子出生时已满三个月,则您的配偶应当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并且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由法院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 再次,如果您不想让对方见到孩子,这通常被视为一种限制其探视权利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您有权决定如何处理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最后,由于涉及隐私和个人情感的问题,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