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订婚后在一起生活一个月以后,女友去异地工作九个多月,多次提出叫她来我所在地生活无果,因受不了异地恋爱提出分手,当时订婚给了财力12万加金子五万元,酒席1.2万元。请问这些钱可以要回吗?
2024-12-20 20:3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婚约,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在婚约期间发生了财产的赠与行为,则该赠与行为应当视为对婚约的承诺。因此,在女友提出分手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上述财物。同时,由于婚约是一种约定,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