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交了1万定金以及首付款,签订了购房合同,银行还未放款,但是现在被告知没有购房资格,请问现在我能取消购房拿回首付款以及定金吗?谢谢!
回答数:43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您有权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624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51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