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三月一日与买主签定了琼海户产买卖合同,设到任何地方公证,由于现在琼海的房屋卖政策的改变,双方已都不具备买卖条件,找是否可以与买主解除原合同,如果你方不同意,或者他让我补偿他,应该怎么办? 期待您的解答,电话18976818984
2024-10-13 13:39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们在三月一日签订了一份关于琼海房产买卖的合同。然而,由于当前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发生了变化,使得双方都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与买主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买主拒绝你的请求,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你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你已经与买主解除了合同,并且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同时,你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例如合同的副本、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另外,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你需要冷静分析情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然后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