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子女的户口一直和老人在一个户口本未迁出,之后老人房子变更后,户口未变更至新房处,若子女离婚后是否能够依据本人无房居住来继承老人房产,如无公证或遗嘱,其他兄弟姐妹还有无共同继承权谢谢。
2025-07-02 03:20尊敬的咨询者。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屋,并且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您是唯一的继承人,并且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有其他的继承人但无法证明自己为唯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您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另外,由于您母亲的户口一直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房屋登记在她名下,那么您的母亲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对房屋的继承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父亲在生前已经立有遗嘱,且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该房屋留给您母亲,则您母亲可以根据遗嘱中的约定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同时,对于您提到的“兄弟姐妹”是否有共同继承权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兄弟姐妹之间存在有效的亲属关系,例如血缘关系、收养关系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共同继承人之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兄弟姐妹都有资格继承遗产。最终能否得到遗产,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情况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此类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