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11月18离婚的!法院判的!就十二月让我见过一次小孩!从此没在让我见过!我现在想要回小孩!能要回来吗?
2025-07-02 02:5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后双方未再见面或联系,且无特殊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不应视为双方已达成协议。因此,您现在要求见孩子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联系孩子的父亲(或其他监护人),尝试重新建立与孩子的联系。 如果孩子的父亲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 您也可以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如儿童保护中心等,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帮助和建议。 重要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尽可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