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了,我的问题是这样,感情不合离婚,婚前回迁住房两套,结婚后妻子和儿子又分110平,我父母把婚前一套卖了,然后增购180平方,车一辆,现在离婚女方能得到多少,下面附带的是女方写的婚前协议,请问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14天前首先,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婚姻关系的解除都应基于双方自愿,并且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和意愿。关于您的问题,我会尽力提供一些建议。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对于您提到的两套婚前回迁住房,以及婚后增加的110平方米,这些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否则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父母将婚前的一套房产卖出并购买新房产的情况,这种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是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可能会导致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配偶沟通,看是否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您认为婚前协议中涉及的条款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处理此类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双方的意愿和权利,同时也要考虑到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