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AB等企业合作,要求我们实习从10.24-11.9培训,11.9-11.30实习做客服,我们是属于市场营销专业,实习期间不得请假,义务加班,工资非常低,一个小时几块钱的工资,双11要求加班到凌晨2.3点,而且我们不想实习,大四了在准备考研和考证,可是学校根本不管,为了双11停课实习,而且强制参加,说不参加给严厉的处分,甚至拿不能毕业威胁我们,说不实习不发毕业证,让我们退学。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嘛,如果不合法我们该怎么维权
2025-12-20 10:0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过长或者工作量过大,并且有权利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与学校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反对意见。 如果学校仍然坚持这样的规定,可以考虑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对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若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前,请确保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证明您的立场和诉求。 最后,提醒您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冲动行事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也是非常必要的。